IT時報記者 忻云
7月27日,iPad商標由深圳唯冠(微博)轉至蘋果公司名下,但這場風波并未就此了結,故事出人意料地急轉至第二個章節。之前在案件中為深圳唯冠代理的國浩律師事務所與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于上周先后起訴前者,要求唯冠優先支付共計約720萬美元的律師費。
但這或許并非“風云突變”,在之前的案件采訪過程中,《IT時報》記者就從不少細節隱約感覺到雙方的不睦。而今得到的更多說法印證了這一點,同時也使各個層面上演著又一出撲朔迷離的“羅生門”。
“優先支付”引發的分歧
iPad商標權案庭審中,最令案情陷入糾葛的便是針對合同細節及其效力的互為矛盾的解讀。不曾想,如今相似的爭執橋段在代理律所和深圳唯冠之間也同樣再次出現,這一次圍繞的則是雙方簽署的委托代理合同。
近日《IT時報》記者采訪了唯冠創始人楊榮山以及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謝湘輝。雙方對于律師費的金額并沒有分歧,但針對深圳唯冠到底是否履行了委托合同中的“優先支付”條款,是否屬于拖欠不付,則反差鮮明、各執一詞。
楊榮山對不少媒體報道深圳唯冠“拖欠”一說感到頗為憤怒,他表示這是國浩律師事務所等在“胡鬧”:“委托合同中表達的是“‘爭取’優先支付”,而并非“‘一定’優先支付”,寫下這個條款本身,就表明了唯冠未必有能力優先支付。這一點當時參與的國浩不可能不清楚,而且他們最近根本沒打過我的電話。這么做純屬炒作。”
在楊榮山看來,深圳唯冠并沒有不“爭取”:“如果蘋果的賠償金額超過了債務,或者是相對更高的金額,那么‘優先支付’或許能夠達成,但目前情況并非如此,首先要考慮如何合理分配給債權人。而且賠償金尚由法院代管,律所有什么想法應該向法院去提。”
而謝湘輝的說法則截然不同。他表示己方通過電話、郵件等形式曾多次向唯冠催討律師費,此外“合同上根本不存在楊榮山說的‘爭取’這些字眼,實際上深圳唯冠就是承諾了在第一時間優先支付。”他表示對于“優先支付”根本不應存在分歧,因為這是律師行業的慣例:“律所方面付出了人力物力,如果跟律師說拿到賠款后只能‘爭取’,但不一定給律師費,一定沒有人幫你打。”
7月31日,《IT時報》記者得到了該份委托合同中有爭議條款那一頁的掃描件,合同上的準確表述為:“甲方承諾:盡一切努力,在第一時間優先支付乙方律師費。”
“盡一切努力”究竟屬于“爭取”還是“一定”?看來又一場法庭內外圍繞合同理解的爭執,還將繼續下去。
對陣蘋果時就已產生嫌隙
雙方的嫌隙其實從共同“迎敵”蘋果時的不默契就逐漸種下。
按照代理合同,國浩和廣和兩家律所的權益計取比例分別為4%和8%,即蘋果的賠償金額越高,所得的律師費也越高。但是據了解,當進入與蘋果協調和解的關鍵階段,楊榮山卻沒有讓某些相關律師參與。因此,接受蘋果6000萬美元賠償金額的決定,很大程度上是楊榮山自己做下的。
謝湘輝向《IT時報》記者表示,對最后的賠償金額并不是很認可,對唯冠的起訴或多或少也有這方面因素:“這么低的金額,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是深圳唯冠未經代理人同意,單方面做出的決定,這種私下和解實際上也違反了風險代理的慣例,侵犯了代理人的利益。”
而楊榮山如此選擇,卻有著自己的道理。他曾不只一次隱約向記者吐露,有一名國浩的律師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出頭、爭知名度、爭曝光”,而且一些律師的目的是通過給政府、給社會施加壓力等方式逼蘋果就范,有違楊榮山本人的初衷,同時也沒有考慮潛在的風險,因此在法院主持與蘋果協商和解的關鍵環節,并沒有請相關律師參與:“當然也面臨一些外力使然”。
不約而同的是,上個月一位接近深圳唯冠的消息人士也曾在閑談中向記者吐槽,對某一名律師的言行很有看法:“實際上該名律師并未進入一些iPad商標權案的庭審現場進行辯護,但在媒體面前卻充當著案情的發言人,有人想炒作自己。”這位人士還表示,某律所在一些庭審現場外有意將律師引到容易被媒體采訪的位置。
7月31日,再一次采訪中,面對遭到律所起訴的現狀,楊榮山不禁將之前停留在喉嚨口的話說了出來:“真是恩將仇報。你可以寫這是我說的,跟律師之間的不和諧,其實對iPad商標權案最終有減分的效果。像蘋果這樣一個強勁的對手,律師與委托人即便緊密配合也很難對付,可當中還有這么多嫌隙、不團結,給最終的談判也造成很大壓力。”
不過,謝湘輝表示楊榮山對律師工作能力的上述置疑完全站不腳。也有法律人士表示,應支持律所的“優先支付”權利,因為沒有律所墊資打官司,深圳唯冠及其債權人也無法得到賠償金,不過新一輪的民事訴訟短則半年長則耗費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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