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4月20日上午消息,一些Android擁躉指責蘋果剽竊三星設計方案,但美國科技博客AppleInsider指出,如果說蘋果曾抄襲別人,那么受害者也不是三星,而是LG。
蘋果昨天起訴三星,稱其Galaxy系列手機和平板電腦涉嫌侵犯蘋果知識產權。然而,一些Android擁躉今天指出,事實上蘋果從一開始就剽竊了三星的設計方案。
這些Android愛好者們指出,三星曾在2006年發布一款型號為F700的手機,并在2007年2月正式推向市場。而第一代iPhone的發布時間是2007年1月,上市時間則是2007年6月。在他們看來,兩款手機的界面和外觀設計方案十分相似,因此是蘋果剽竊了三星的創意。
然而,美國科技博客AppleInsider指出,這一說法并不準確。三星在2006年僅僅提到有發布新手機的計劃。它在2007年2月展示了F700,而蘋果早在一個月前即已推出iPhone。
事實上,當蘋果在2007年年初發布第一代iPhone時,三星仍在銷售大量類似于諾基亞的機型,配備方向桿、3×3物理鍵盤以及其他傳統特性。F700則是為了應對iPhone的挑戰而匆忙推出的。當時有報道稱,兩款手機“極其相似”。
值得注意的是,F700已經具備了一些先進功能,如支持7.2Mbps的HSDPA網絡,以及500萬像素的攝像頭。這可能意味著當時的蘋果剛剛涉足手機市場,在技術方面不如三星這樣的老牌廠商成熟。
然而,iPhone并不是利用現有技術制造的一款普通產品,而是一場打破常規設計方案、重新定義手機的革命。它擁有一款真正有效的手機瀏覽器,與iPod和iTunes緊密整合,并開創了應用模式,具有極大創新意義。
相比之下,三星Galaxy產品線不僅從外觀到界面都抄襲iPhone、iPad和iPod Touch,更是添加了所謂“Touchwiz”圖標拖放功能,與其他Android產品漸行漸遠,卻與蘋果產品日益相似。在iPad 2發布后,三星甚至公開承認,Galaxy Tab的界面需要重新設計,以更好地仿效蘋果產品。
有趣的是,蘋果有可能抄襲的并非三星,而是LG。2006年秋天,LG曾展示一款名為“Prada”的全屏幕智能手機,界面與后來的iPhone十分相似。此外,它還是市面上首款配備電容屏的手機,iPhone后來也選用了這種支持多點觸摸的顯示屏。
與iPhone不同的是,Prada的用戶界面基于Adobe Flash Lite,主界面擁有6個功能圖標和1個單獨的菜單欄。這款手機計劃通過Prada商店銷售,定價775美元。
在蘋果發布iPhone后,LG電子移動設備研發中心主管Woo-Young Kwak召開新聞發布會稱:“Prada手機曾于2006年9月獲得iF設計大獎。我們認為蘋果剽竊了Prada的設計方案。”
然而,LG并未起訴蘋果。在設計方案上,該公司與蘋果一直曖昧不明。它曾改變美版LG Chocolate,使其與蘋果iPod十分相似。此外,搭載Windows Mobile 6.5操作系統的LG GM730與第一代iPhone十分相似,今年發布的Optimus X2則與iPhone 4有許多共通之處。(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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