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算計老百姓”,“按照美的自己的規定,我退貨時不但得不到賠償,反而要倒貼錢給美的。”昨日,讀者劉玉嵐憤怒地向記者說。
昨日下午3時,記者來到沈陽市皇姑區戴云山路97號的美的生活電器顧客服務中心。姜小姐正在為紫砂鍋能否退貨咨詢,“我的富鐵紫砂鍋,沒有發票了,能退嗎? ”“能退,但要扣除每月2%的折舊費,你看你鍋上的合格證是2006年年末的,也就能退30元錢。 ”美的工作人員還勸阻姜女士,“還不如拿回去用呢,退了不合適。”姜小姐氣憤地說,“這不是泡人玩嗎?30元,我都不如把膽底敲個眼當花盆用。 ”
一位客服人員解釋說,28日晚接到公司新規定,規定無論有無發票,無論使用年限,均可退款,但要按每月2%的費用收取折舊費,包括1年的保修期在內。退貨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如果有發票就按發票的日期與價格來計算,如果沒發票,就按鍋底的生產日期和電腦記錄的價格來計算。
不一會兒,一位姓齊的女士,帶著身份證復印件和2007年購買時的發票前來辦理退貨。發票上標注著購買價為208元,經工作人員計算后,208元*2%=4.16元,33個月,需要扣137.28元,退給齊女士71元錢。齊女士被要求在一個大本上簽字確認,記者大致瀏覽,已有數十人在此辦理完退貨。打開退貨記錄本,是一疊白色A4紙,工作人員用油筆隨性地記錄著退貨的客戶資料。
已經退貨的陳先生說,“我的鍋連包裝都沒開封,他們就說生產于今年2月,扣了我3月的折舊費。我多冤,一次都沒用過。但那么沉拿來的,也懶得再拿回去,只好吃個啞巴虧。 ”
在一旁的劉玉嵐更是氣憤不已,“別提了,這就是騙人的。 ”劉大娘從自行車前框拿出一個紫砂鍋哭笑不得地向記者說,“這就用過幾次,多新,可這是5年前生產的。要想退按什么規定,我還得倒搭錢,我都蒙了。”陳先生也附和說,“對這樣的結果就連當時的工作人員都感覺好笑,更別提在一旁等待退貨的人了。你說我把鍋給你拿過來退貨,你還得管我要錢,這不是開玩笑嗎。 ”
律師林森認為,美的在這起事件中,其虛假宣傳已經明顯是欺詐消費者。消費者不但可以退貨,還應該要求全額退款。同時,他建議消費者還應該向美的公司索要來回路費。 必要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起訴。
記者 富子健
相關鏈接:
胡師傅不粘鍋曝光后的命運
2007年3月,央視經濟頻道《生活》欄目播出了“無煙鍋里的秘密”,曝光“胡師傅”牌無油煙不粘鍋所做廣告為虛假廣告,而且產品本身有嚴重質量問題。
全國各地立即開始出現大批退貨現象。全國各地的二級經銷商也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經銷協議并對“胡師傅”系列產品進行退貨。2008年,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解除“胡師傅”經銷商與總代理商之間的經銷協議,并要求后者對前者庫存的 “胡師傅”系列產品進行退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