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意見》,電子書產業鏈應由內容原創、編輯加工、數字轉換、芯片植入、平臺投送、設備生產、市場銷售和進出口貿易等環節構成。對從事電子書內容原創、編輯出版和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運營業務的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和互聯網出版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
對從事出版物內容的數字轉換、編輯加工、芯片植入的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對從事電子書的總發行、批發、零售業務的銷售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對從事電子書進口經營業務的企業,作為電子出版物進口單位進行審批和管理。
據悉,新聞出版總署已經確定了第一批電子書企業名單,對注冊資金、經營場所等企業資質有明文規定,已由各省新聞出版局通知企業提交申請資料。知情人士透露,國內第一家電子書生產企業——博朗電子書因經營規模過小,或將自動放棄相關電子書企業資質的申請。
事實上,早在今年5月7日,新聞出版總署曾召開國內電子書產業發展情況調研座談會,問計電子書產業鏈條。知名科技評論人李易(微博)說,當時,新聞出版總署就已經傳達了“電子書企業不要做全產業鏈”的信號,擬在資質授權上予以區別對待,擬給予傳統出版單位“數字出版”資質,給予民營數字技術企業“數字傳播”、“數字化加工”資質,此次《意見》再次傳遞了“內容與終端分離”的政策風向。
細讀《意見》可知,政府層面將推動傳統出版單位、發行單位、數字化技術提供商,聯合搭建“國家級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推動一批具有戰略性、示范性的電子書產業項目,將電子書生產企業納入國家數字出版基地重點支持領域。
易博士電子書的生產廠商——廣州金蟾軟件研發中心有限公司總裁楊洪說,“國家級”電子書內容資源投送平臺,或將使國內眾多運營內容終端的企業資質面臨考驗。
此外,《意見》稱,加快電子書標準制訂,研究制訂電子書格式、質量、平臺、版權等方面的行業及國家標準。
此前電子書名稱存較多爭議,有“電紙書”、“電子閱讀器”等稱謂。此番《意見》將之命名為“電子書”,并界定為“新型出版物的主要形態”,其定義是預裝或下載文字、圖片、影音等數字化內容出版物的手持閱讀器的簡稱。
可查資料顯示,中國已成為全球第二大電子書單一國家市場。2009年中國電子書出貨量達382萬臺,2010年上半年出貨量占全球總量超兩成,僅次于美國,全年預計可達910萬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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