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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
在一些不少聚集了騰訊員工的群里,有些員工也在為騰訊說話:客觀來說騰訊給的薪資補償已經不錯了。而在騰訊及京東針對此事的回應里也一直強調,“保證雇傭,保證薪酬水平不降低且提供簽約獎和留任獎”。
比如騰訊內部承諾的N+6方案:4月1日同意解除騰訊合同的獎勵N+1,新合同從4月1日到6月30日還在職的,獎勵2個月,留在2014年底、2015年6月底、2015年年底的,各再獎勵1個月,這些獎勵的系數以3月份的月薪為準。
但在給每位員工確認未來簽約公司細節的之前,騰訊先做出買斷合同的事情,也就是騰訊電商(包括易迅)所有員工在3月31日之前必須與騰訊解除勞動合同,而這里面分易迅員工和并入京東員工兩種情況。
對于明確劃給京東的電商業務員工,騰訊強制要求解約然后再簽合同,否則就自動跳轉為離職。但是這部分員工簽約的則是一家原騰訊電商CEO吳宵光為法人的新公司。
對于易迅暫未出售的業務員工,比如采銷也運營部門,依然是跟上海易迅簽約,但并不強制,如果不解除合同再簽新合同,就拿不到N+1以及后來的留任獎。
有員工認為這也是騰訊的苦心,希望所有易迅員工都至少能有N+1補償,但也有人把這看作是避免員工流失的一種策略。
可是僅易迅就有1000多名員工,騰訊人力面臨著繁重的工作。比如易迅物流業務部門員工就面臨著一份甲方空白、薪酬待遇細節空白的合同,易迅售后則簽給了一家沒有聽說過的公司。
面對員工的質疑,騰訊人力則稱落實工作量太大,需要簽約后延期再進行薪酬確認。
而薪酬福利如何細化?簽了一家看起來和京東無關的公司后,是否還能并入京東?沒有確定填寫的薪酬福利是否能夠有保障?這些員工最關注的問題,到目前為止無論騰訊還是京東都沒有給出明確答復。
流言
3月10日早上8點半,所有騰訊電商員工都收到短信,要求分批到不同會場開會。在會場上,京東CEO劉強東聲稱要給騰訊電商員工全員配股,并且承諾不降薪不裁員并且保持良好溝通渠道,雙方公司承諾會有專員和所有同事一一溝通。
然而兩個星期過去了,騰訊設置的意見箱雖然擺滿同事的疑問,但是從來沒有打開過,沒有開過一個溝通會議,也沒有人力的同事找過員工。
員工在焦慮的等待中,又迎來一場3月25日突然召開的全員大會,除了描述京東的美好愿景,但依然沒有任何細節,甚至沒有安排太多的提問。員工只知道需要選擇離職或者去京東,至于如何劃分員工始終沒有正面答復。
而對于劉強東之前所說的全員配股,也變成了所謂的“口誤”。
直到3月28日,騰訊人力才陸續跟各個中心召開會議,披露出需要在3月31日之前解除勞動合同、簽一份沒有細節落實的新合同。
在這樣信息不夠透明、焦急的等待中,員工們互相打探著消息,一個有一個確定或者不確定的消息傳出,但是卻不知道真假。
比如傳聞雖然京東承諾薪資不會降低,但是職級可能會減半,這對于很多尋求職業發展的人來說非常不愿意接受。再比如京東有權指派工作地點,比如上海員工調派深圳工作,如果不愿意只能選擇離職。
還有員工分析,為何要規定4月1日至6月30日這樣一個時間階段,是不是意味著京東要在6月前上市,希望通過2個月薪水獎勵營造出整合順利的樣子。
目前沒有辦法驗證這些流言的真假,如果拿這些員工疑問去咨詢京東或者騰訊官方人員,基本上會用統一口徑如不降薪不裁員統一答復,員工只能邊向媒體求助邊焦慮的等下去。
也就在此時,競爭對手們已經紛紛像易迅員工伸出橄欖枝,比如3月10日宣布消息當天,就已經有1號店和蘇寧人力相關人員,在易迅樓下散發名片,并且表示每推薦一個人都會有獎勵。
律師建議
資深互聯網律師向新浪科技表示,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但是騰訊電商大部分員工是在1-2天前才突然得知必須解約,這一點違反了勞動法規定。
而且從合同期限來看,解約和改簽并不是因為合同到期,而是由騰訊及京東交易造成,這屬于騰訊單方面解除合同,員工可以要求補償。而事實這這點上,騰訊也提出了N+1補償方案。
根據《勞動法》第17條,勞動合同必須寫清用人單位名稱以及勞動報酬,上述律師表示如果甲方留有空白、并且存在許多不適當的條款,員工有權力拒絕。
同時《勞動法》第87條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對許多公司而言,整合通常是件難題,優酷花費了3年時間才消化掉“土豆”,中間也屢次傳出裁員、整合不利的傳聞。
上述律師表示,因企業整體改革或者收購導致員工更換工作時,需要根據法律規定流程進行,尤其需要尊重員工意愿,不能進行簡單粗暴的劃分。(來源 慧聰家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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