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
下鄉家電產品當場就可以拿到補貼了!記者今天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兌付辦法作出重大改革,從現在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更加快捷方便的“銷售網點代辦申領并墊付”方式,以方便農民購買,進一步擴大家電下鄉產品銷售量。
省財政廳、省商務廳日前下發通知,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銷售網點代辦申領并墊付”的補貼資金兌付方式,并從4月1日起,原則上停止原家電下鄉審核兌付方式。通知要求各級財政、商務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家電下鄉補貼兌付工作的組織管理,確保補貼兌付方式改革順利推進。
據了解,按照現行兌付方式,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后,大約需要 10個工作日才能拿到補貼,而且手續較煩瑣。推行“銷售網點代辦申領并墊付”方式后,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時,憑身份證、戶口簿和產品標識卡、銷售發票等,當場就可申領到補貼資金。材料的審核由銷售網點代財政部門進行,補貼資金也由銷售網點當場直接墊付給購買人,財政部門將定期與銷售網點進行結算。
“請已購買家電下鄉產品但尚未拿到補貼的農民朋友放心,補貼會盡快發放到你們手中。”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有關同志向記者介紹,各級財政部門將會同商務部門及各銷售網點,采用電話通知、登門辦理、發放現金等方式,對新兌付方式實施前已售出,但未兌付補貼的情況逐一清理,確保農民順利拿到補貼。同時,財政部門通過與銷售網點簽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代墊協議書”,明確銷售網點審核、墊付補貼資金的程序、辦法,并指定與銷售網點清算墊付補貼資金的財政部門等措施,確保及時兌付補貼資金。
通知還規定,銷售網點須在每月最后兩天,將當月已售出但未申領補貼的下鄉產品資料提交財政所審核,清算墊付的補貼資金。財政部門須在補貼清算日內,清算補貼資金,做到“月售月結”,確保及時撥付銷售網點墊付的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