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年,智能電視產品滲透率達到8.3%,相比LED和3D電視,智能電視的普及速度可能來得更快。”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認為,智能手機的普及為智能電視的普及奠定了基礎,而LED電視從2009年最初上市到現階段的普及銷售,用了兩年多時間;3D電視經過近一年的市場培育,產品滲透率為10.8%。
中國電子商會消費電子產品調查辦公室聯合騰訊家電日前發布的《2011年中國智能電視消費者認知與需求狀況調研報告》顯示,參與調研的網民中,九成以上對智能互聯網電視有一定了解,只有不到3%的網民表示彩電不需具備更多的智能功能,說明智能電視在中國擁有巨大的需求潛力。
但是,因為市場先行、標準未至,智能電視市場存在亂象。陸刃波向中國經濟時報透露,智能電視的三大標準是在線瀏覽、網絡交互及智能裝備,很多電視制造商先做的智能裝備,而后添加在線瀏覽功能,網絡交互功能無法實現,實為“偽智能”,一些主流彩電品牌也有偽智能彩電。
這只是“硬傷”,對于消費者而言,還需要面對智能彩電發展初期的“軟傷”。“由于各廠商對智能電視的理解不同,采用不同的操作系統和內容接口,各家的產品互不兼容。”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工程師范科峰認為,由此,需要智能電視產業鏈各環節共同努力,制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智能電視標準體系。
2011年上半年,《網絡電視多媒體通信設備要求》、《網絡電視多媒體通信功能要求》以及《彩色電視機信息化指數評測通用規范》的出臺,標志著中國彩電行業對智能彩電產品標準的規范走在了世界前列。此外,范科峰透露,由中國遞交的《互聯網電視概念模型》提案也已獲IEC TC100國際標準化組織批準通過為研究項目。
國家廣播電視產品質檢中心副總工程師李劍與范科峰持相同觀點,認為對智能產品的評價應該形成完整的科學體系。
李劍透露,對智能產品的評價最終濃縮為全新概念“產品智商”——產品信息化指數。該指數細分為:功能強、用途多,會做更多事情——功能;容易指揮而不是為主人制造麻煩和痛苦——易用性;常識正確、行為正常,具備人類積累的行為規則——專家系統;為主人服務辦事的能力強且隨和——人工智能。李劍稱,“產品智商”的提出為消費者提供了購買參照,同時為企業提供了新的發展機會——督促生產者為產品增加更多智慧。據了解,彩電產品智商評測作為試點已于4月份召開了首次彩電產品智商發布會。
《2011年中國智能電視消費者認知與需求狀況調研報告》顯示,智能電視的18種功能中,消費者最關注上網、多屏互動及影音消費三種。此外,消費者表示,智能電視由于增加功能,產品加價千元以內可以接受。不過,陸刃波表示,由于智能電視的芯片研發成本高但使用成本低,因此,智能電視價格下降空間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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