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了解到,一些家電廠商為逃避家電三包規定,在售后服務時大玩文字游戲,打政策的擦邊球,給消費者的生活及經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害。
家住沈陽市大東區的消費者許先生近日向記者反映,他家新買的一臺洗衣機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出現了3次故障,每次都是脫水問題,按三包規定原本可以重新調換一臺新的,但是維修人員在填寫故障報修單時寫出的故障原因五花八門,讓他遭遇了售后難的問題。
據許先生介紹,新買的洗衣機在使用兩個多月后就開始出現故障,每次都是無法脫水甩干,水排到一半時就開始重新放水。前前后后一共報修了3次,每次都是修完好一段時間,過后又開始舊病重犯。忍無可忍后許先生終于決定向廠家提出了退換貨的要求。但是讓許先生極度郁悶的事情發生,維修人員3次填寫的故障原因居然沒有相同的,不能脫水、不能正常工作、甩干出現故障,廠家服務人員也因此稱雖然是多次出現問題,但是每次出現的問題都不相同,并不是同一問題,所以不能退換。按國家三包規定中的“三包期間,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換貨”,但這是指同一故障,許先生洗衣機保修單上記錄的故障原因每次都不一樣,而且也都得到了及時維修,所以不符合退換貨要求。
據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在維修時對同一故障做不同的解釋,一般都是企業內部規定的,這是業內的潛規則,主要就是為了逃避三包規定的退換貨責任。在產品維修時,維修人員處于主導地位,消費者因為相關知識欠缺,一般不會有什么異議。而且即使消費者提出質疑,也沒有用,因為保修單的維修記錄由維修人員負責填寫。
記者為此查閱了三包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按購銷合辦理。”其中并沒有說必須是同一故障。因此,維修超過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就有權要求廠商換貨,廠商也應該承擔換貨責任。
隨著人們維權意識的逐漸加強,售后服務的優劣已經成為消費者在購買家用電器時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而一些廠家忽略售后保障,打政策的擦邊球,出現問題一味地尋找保護傘,在口裨相傳的今天這必將影響企業的長期發展,只有將這些附加的軟性服務做好,企業才能走得更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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