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7日,廣州中院首次采取網絡直播的方式向全世界網民公開一起殺人案的庭審全過程。這次“初次體驗”在網上引起熱議,網友在大贊法院開明的同時,也有人擔心網絡輿論會不會影響法院的最終判決。廣州中院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以及刑一庭庭長、主審法官專程與記者面對面,坦率直談這次直播的前因及背后。
南都記者獲悉,早在一個多月前,廣州中院就籌劃進行網絡直播庭審,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黃榮康果斷拍板支持此舉。
直播:法庭開放日的“升級版”
南都:是基于什么考慮決定網絡直播庭審?
黃榮康:廣州中院近年來在司法公開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法庭開放日”,我們每個月都會邀請各界人士來旁聽公開審理的案件。現在是信息社會,司法公開有很多種方式,考慮到很多老百姓沒進過法院,讓網民去看網絡直播庭審,像親臨法庭一樣去旁聽這個案子,讓他們對案子的事實、法律適用進行思考,進行評價,我覺得是好事。這也是普法。
南都:有網友說,萬一庭審沒控制住,就麻煩了。直播前有沒有什么顧慮?
黃榮康:當時有幾方面的考慮,比如審判長的人選,應該相信我們刑一庭的審判長,他們都是經過層層考核選拔出來的,庭審駕馭能力都很強,包括余錦霞審判長,我們是知道的。不過,這次是直播開庭,范圍很廣,過去開庭是在一定范圍進行的,(直播前)我們只是提醒一下法官,庭審提綱是不是準備完善,庭審參加人員是否已通知到位,這樣更慎重,更有效,這方面的考慮還是有的,并不是擔心他們駕馭不好庭審。
這次直播沒有發生“跑題”的情況,但是要事先準備。我相信大多數網民是有法律意識的,當出現這種情況(我們依法處置)的時候,網友還是會理解我們的,我們有這個信心。
余錦霞(12月7日“直播庭審”審判長):開庭前我們審判人員也不知道被告人在開庭時將會如何辯解。法庭開庭經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但當時就沒有想太多,按平時的工作要求、庭審程序、結合審判經驗去做就行了。
張春和(中院刑一庭庭長):我們審理的大要案特別多,平時的案情比這個復雜、被告人比這個多很多的案子,我們都遇到過。這次直播庭審,只是我們日常大量工作的一個縮影。
鐘育周(刑一庭副庭長、許霆案重審經辦法官):許霆案重審開庭的時候,他的辯護律師一開始辯論就說,柜員機你知罪嗎?意圖引導法庭對柜員機而不是實實在在的人進行審判,遇到這種情況,法官就要制止,這已經“跑題”了。
民意:網友看法不會左右判決
南都:以后遇到類似許霆案這種有爭議的案子,網站又愿意合作,法院會不會考慮采取網絡直播的方式庭審?
黃榮康:只要案件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不適宜公開的情形,采取網絡直播,對彰顯我們的法制教育,是有好處的,這是第一次,但不會是最后一次,以后我們還會選擇一些有法制教育意義的案子上網、公開,不要因為有些個別的主張、個別的見解不一致,就因噎廢食,以后我覺得還可以繼續做(庭審直播)。
萬云峰(刑一庭副庭長):這個案子的案情,我們也考慮了,如果案子太復雜,比如涉黑社會性質的,事實太多太復雜,不適宜網絡直播,開庭要好幾天,這需要網站的配合,既要適合網絡直播,網民又能看清案情。要是一審就好幾天,網友也沒時間看完。這個案子涉及的是常見犯罪,容易引起共鳴。
穆健(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這一次法庭開放日的日期是廣州市依法治市辦圈定的,不是我院定的。我們不會因此去選一個最好的法官,12月7號是法庭開放日,正好余錦霞有一個案子適合直播,她本人的業務素質也很好,很隨機地就選了這個案子。
余錦霞:有人問過我,說直播庭審是不是“彩排”過。庭審前我們審判人員都沒接觸過被告人。被告人其實是懂法的,他之前通過家屬聘請過辯護律師,后來他認為自己肯定會被判死刑,覺得沒必要花那個錢,就要求法院重新給他指定律師,最后由法院給他指定了辯護律師。
南都:我在網上看到很多評論,判案時,網友意見會不會作為參考?
余錦霞:可以作為借鑒和補充,法院判案,不能罔顧民意。
南都:若網友一片聲地要求判死刑,會不會依照網友意見判死刑?
余錦霞:還是要看事實和證據,我們判案,還是要依照法律。
張春和:我們是尊重民意,但不唯民意,我們國家4億多網民,但是總人口十幾億,網民意見并不能代表全部民意;我們辦案的時候,很多網民從樸素的感情出發要求對被告人判處死刑,但我們并不是簡單地一概都判死刑,還是得看法庭查實的事實、證據和法律。否則,法官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任何案件,只要交給網民就可以了。
安全:案件選擇會考慮法官安全
南都:直播會不會影響法官的人身安全?
余錦霞:有個網民說“這不是裸審嗎,我不當審判長”。
黃榮康:我們也有法官安全方面的考慮,法官網上露面以后,第三者對法官會不會有危害性,我們在評估后,覺得危害不大。假如我們評估后有危害,比如涉黑社會性質案,部分毒品案件等,這些考慮也是有的。
張春和:風險肯定是有,不能因為有風險,就不去做。既然做了人民的法官,就應當具有承擔風險的勇氣和能力。
南都:網絡直播庭審的方式,今后會不會在廣州兩級法院推廣?
黃榮康:如果條件成熟,兩級法院都可以適當采取這種方式。
南都:敢把案子拿到網上公開直播,應該是有一定的自信吧?
黃榮康:公開源于公正,開放源于自信。這其實對法官也是一種鍛煉,駕馭庭審等綜合能力的鍛煉。
鐘育周:這也與我們的社會文化有關系。像美國,法官在法庭上相對比較自由、隨意,在中國,就不允許法官這樣。法官應當在法庭上比較嚴謹、規范。
南都:是不是中國的法官,在主持庭審時,壓力更大?
黃榮康:我認為,這和中國傳統文化有關,我個人不主張法官在庭審時太隨意,但是也不用太拘謹,比如法官口渴了,喝口水,也沒什么。西方國家,法官比較個性化,不太符合我們的國情。
我們的楷模是包拯嘛!包拯就是很端莊很嚴肅的。你(法官在法庭上)自由自在,群眾不會給你正面評價的。
南都:作為審判長,感受的壓力是不是很大?畢竟面對的是網絡實時直播,另外可能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出現。
余錦霞:壓力肯定是有的,網絡直播很多事是不可預知的,在網絡直播庭審前,我事先和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原告人及訴訟代理人溝通過,主要是告知他們該案要直播,征求雙方的意見,讓律師注意儀表,避免穿著不當就出庭了。要說直播開庭一點壓力都沒有,那是不現實的,但當了十幾年法官,這些經驗還是有的。
南都:通過這次庭審網絡直播,對你個人有什么改變?
余錦霞:開完庭后,我也去看了視頻和網友跟帖,也覺得有些地方可以做得更好,用語更加規范,下次就可以改進了。
故意殺人案,教育意義更大。我看了網友的意見,很多人認為被告人為一點小事就殺人很不值得,因為他要因此承擔一輩子的責任,而且他自己家庭也深受影響。
變化:從坐堂問案到坐堂聽案
南都:刑事案件,有些被告人是很強硬的,法官如果不嚴厲,可能鎮不住被告人,在網絡直播時,法官就不能對被告人很兇。
余錦霞:法官是引導被告人回到案情上來。被告人只是用最短的時間讓法官清楚了解案件,這種要求,我認為應該給他充分的時間講述案情;但是如果他對公訴人不敬,或者藐視法庭的,我們是會制止的。被告人是把自己的命運交給法庭去判決的,我們更應該讓他說清事實,充分辯解,案件判決之前,他就是無罪的,就要盡可能地讓他表述觀點。法官最主要的是聆聽。因為公訴人和律師都問他很多了,我們主要是聆聽。只有遇到“跑題”的時候才制止。
鐘育周:比如,在法庭上法官就不適宜對被告人說:“你必須老實交待!”而應該是問被告人有什么辯解,是否認同控方意見。
南都:余法官“聆聽”的觀念,是否也代表了法院審判風格的轉變?
萬云峰:這主要是庭審方式由以前的“糾問式”變為現在的“控辯式”,法官以前主要是坐堂問案,現在主要是坐堂聽案。
南都:有沒有聆聽的藝術?
余錦霞:被告人不知法官想從庭審中獲取什么信息,他們就是想把所有信息都告訴法官,我們就引導他。有些被告人在法庭上會諷刺或者言語攻擊公訴人,我們就會制止他。一般來講,我遇到的案子,當事人和律師會尊重法官,被告人把自己的命運交給法院去審判,他們普遍相信法律,不會存在對法官的不敬。
南都:現實生活中,法官會受到形形色色的壓力,法官會不會受到網友的壓力?
余錦霞:壓力肯定是有的,法官也是人。網友的意見可以促進法官做得更好,我看了網友的意見后,也審視自己在整個審判過程中是不是真正做到居中裁判,網絡直播就是公開的嘛。
以后我們還會選擇一些有法制教育意義的案子上網、公開,不要因為有些個別的主張、個別的見解不一致,就因噎廢食,以后我覺得還可以繼續做庭審直播。
———廣州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黃榮康
采寫:南都記者吳秀云 通訊員穗法宣
攝影:通訊員 羅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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