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筆交易完成之后,阿里集團形成了三足鼎立的股東構成,雅虎持股40%,馬云團隊持股31%,軟銀持股29%。這意味著:其一,阿里巴巴除軟銀之外的前三輪投資人徹底套現退出—他們當初投入的總成本是3200萬美元,退出時獲得5.7億美元,17.8倍回報;其二,軟銀也獲得部分套現(軟銀此前給阿里巴巴與淘寶的總投入是8000萬美元,如今不僅套現1.8億美元,而且還繼續持有阿里集團29%的股權);其三,雅虎支付的10億美元,實際只有2.5億美元進入了阿里的口袋,其余部分則都被阿里的前幾輪投資人套現瓜分掉了。
雅虎的注資令淘寶在與eBay的燒錢大戰中徹底勝出。當然,馬云不得不開始面對其最大的隱患:自己的大股東地位不保,雅虎成了阿里集團第一大股東,馬云有可能喪失對企業的控制權。
據說,馬云為了確認雅虎創始人楊致遠的確無意控制阿里集團并插手經營事務,在雅虎入股之前,二人在美國著名的圓石灘高爾夫球場有過一場私人會晤。在此次會晤中,馬云反復試探楊致遠的真實想法。馬云得到的反饋很大程度上打消了自己的疑慮,這才最終將意向確定下來。
不僅如此,馬云還通過交易合同中的具體條款來強化自己對企業的控制權。
第一,雖然雅虎持有阿里集團40%的股權,但只擁有35%的投票權,多余部分投票權歸馬云團隊所有,此條款有效期至2010年10月。
第二,阿里集團董事會的四個席位中,馬云團隊擁有兩席,作為大股東的雅虎反而只有一席,另一席屬于軟銀。到2010年10月,雅虎才有權獲得與馬云方面數量相等的董事會席位。
第三,2010年10月之前,董事會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解除馬云的阿里集團CEO職務。
楊致遠在主政雅虎期間,確實踐行了自己的承諾,基本沒有干預阿里集團的運營,而且在公開場合他與孫正義也都采取了站在馬云一邊的姿態。這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馬云對因股份稀釋而失去控制權的擔憂。
2009年1月,由于雅虎的業績遠未達到華爾街的期望,楊致遠被迫辭任雅虎CEO,由卡羅爾·巴茨(Carol Bartz)接任。自此,阿里集團與雅虎之間的蜜月期結束,馬云與雅虎之間的矛盾也日益公開化,馬云也公開表達了回購雅虎所持阿里集團股權的意愿。
隨著2010年10月的到來,馬云在雅虎入股阿里集團時所設置的包括投票權、董事會席位、CEO任免等系列有利于自身的控制條款統統失效。雅虎隨時可能行使自己的權利,馬云的控制權岌岌可危。
但馬云在2011年初以強硬的姿態對媒體表示:“外界說2010年10月雅虎會行動,現在都1月了也未見動靜。雅虎即使派10個董事進來,不還是按照正確的事情做?你不派董事進來,我也會聽你有沒有道理,如果沒有道理,一萬個董事都沒用!”
支付寶“單飛”
出乎外界意料的是,2011年5-6月,雅虎與馬云管理層之間爆發了最為嚴重的沖突。
2011年5月10日,當時身為阿里集團大股東的雅虎發布公告稱:馬云將支付寶從阿里集團轉移到了馬云與謝世煌(阿里創始人之一)二人設立的“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馬和謝各占股80%和20%),而作為阿里集團大股東的雅虎,對于馬云轉移支付寶的行為毫不知情。消息爆出,雅虎股價應聲下跌7.3%。
雅虎公告的言外之意是,馬云轉移支付寶并未獲得阿里集團董事會的授權許可,因為代表雅虎的董事會成員楊致遠對此事并不知情。這在華爾街看來,是嚴重違背公司治理規則的。
而且,雅虎聲稱支付寶轉讓的價格僅為3.3億元,遠低于彼時支付寶的實際價值。
于是雅虎與馬云之間上演了一場“國際輿論戰”,雅虎抨擊馬云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竊取”了支付寶,而馬云則回應說“不完美,但唯一正確”。他所說的“不完美”指的是單方面取消了阿里集團與支付寶之間的“協議控制”有違約之嫌;而“唯一正確”則意指這一行為100%遵守了國家法律。
關于此次支付寶的轉移,有個關系密切的背景:2010年6月,央行出臺了《非金融企業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從事第三方支付的企業必須向央行申請許可證,且申請者必須是“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而對于有外資成分企業的牌照申請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央行政策的言外之意是,申請牌照者最好是內資企業,外資企業要按“另行規定”報批,而這個“另行規定”并未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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